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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十一届国家级、第四届市级创业实践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经费报销通知(第二次)

审核人: 编辑人:王杰 发布时间:2023-09-11 浏览次数:

各项目团队、各项目指导老师:

2023年6月已结题的第十一届国家级、第四届市级创业实践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可报销剩余经费(本次为该项目最后一次经费报销),现将经费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经费报销原则

根据《重庆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(2022修订)》第五章和《重庆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(2022修订)》第五章经费管理规定执行。本次报销经费为各项目中期检查后剩余的50%经费,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,专款专用。对终止项目未使用的经费,学校将收回其项目经费。

二、经费报销流程

1. 在学校财务处(http://cwc.cqu.edu.cn/)报销系统中按实际情况填写报销投递单,报销封面“经办人”签名处,需经办人、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,在报销单摘要里需写明报销项目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前四个汉字。

2. 将纸质报销材料交到学生交叉创新中心二楼DCX202,本科生院审核报销项目、报销金额等。

3. 若纸质报销材料不规范,将被退回整改。

4. 详细的流程和报销规范请参照附件。

四、经费报销账号及时间

1. 经费报销账号:00140051070027

2. 经费报销时间:2023912、13、14日三天上午9:00-11:40,下午14:00-16:40。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报销,本次无法报销的项目不予补报。

3. 经费报销地点:虎溪校区学生交叉创新中心二楼DCX202。



本科生院

202391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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